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31日电 (魏薇)直到看到公告的那一刻,安徽安庆的李鑫才恍然大悟,自己投资近5年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钱端这次是真的“雷”了。“我已经几个晚上没合眼了,根本睡不着觉,家中的60多万元我全部都投在了钱端,不知道该怎么和家人开口。”
李鑫不停地刷着手机,在微博和贴吧上寻找和自己相同经历的投资人。现在这个维权的微信群人数已达500人上限,他们分布在全国各地,投资数额从几万至上百万不等。据钱端公司的一份律师函显示,钱端APP逾期未兑付金额累计约14亿元,涉及投资者约9000余人。
“没有招行,我不会投资”
李鑫回忆称,2015年在招商银行安庆某支行办业务时,经招行员工推荐才下载了钱端APP,刚开始只是出于对招商银行的信任,又看到该平台的收益率并不高,大多投资项目年化收益率在4%-6%左右,她认为低收益的产品应该相对更安全,就抱着试试的态度投资了几万,试过几次之后回款一直很好,李鑫便将全家60万元积蓄都投资在钱端APP。
5月10日原本是回款日,李鑫打开钱端APP却发现钱并没有到账,只是出现了一则公告,“您认购的项目无法按期履约,具体履约时间及方案需与合作方招商银行予以确认。”直到看到公告,李鑫才恍然大悟,自己投资近5年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钱端这次是真的“雷”了。
事实上,在2018年12月,钱端APP也曾出现延期兑付情况,钱端发布通知称项目到期日最晚被延迟至2019年3月底。当时有投资者在钱端贴吧质疑其是不是要“跑路”,然而随着回款陆续到账,那次危机似乎已经化解。“上次是延期还款,这次直接是无法按期履约了,”李鑫说,“我是很谨慎的人,其他平台都没有投过,如果不是招行银行,我不会投资钱端。”
钱端APP发布的公告 来源:投资者供图
不仅是外部投资者,招商银行自己的员工也深陷钱端APP的逾期漩涡中。
刘岩是
某市招商银行的前员工,不仅自己在钱端APP上投资,他的同事也都投资了钱端APP。刘岩向中新经纬介绍,其入职后不久,主管就要求他和同事营销钱端APP,并且在招行营业大厅也摆放了广告宣传页,“因为是主管推荐的项目,我们很多员工还以为这是招行自己的产品,没有过多考证,就自己购买或者推荐给了他人,主管声称募集的资金去做国债、承兑、票据见证等业务,非常安全。”
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刘岩还将其推荐给了不少亲朋好友,并且下载钱端APP在推荐人一栏填写员工编号后,会有绩效积分奖励。“我现在不知道该如何向这些人交代,我妈妈也在钱端APP上投了钱,她在5月还投了几万,之前投资的项目到期没有履约,她才告诉我。”
曾经的合作伙伴如今却各执一词
招行和钱端的渊源可以追溯至2013年。
在投资人微信群中流传的一份《关于钱端APP运营情况及问题的情况说明》中提到,2013年,招商银行推出了“小企业e家”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专门面向小企业的投融资业务。2014年,招行有意推出“小企业e家”的移动端手机APP,同年7月广东钱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端公司”)成立,目的是与招行合作,并根据招行的需求开发运营“小企业e家”的移动端手机APP。2015年6月,钱端公司开发了现在的钱端APP并上线试运营;同年10月,招行、第三方支付公司分别签署合作协议,正式运营钱端APP。其中,招行是信息发布方,钱端公司是平台服务方,第三方支付公司是资金清算方。
在该说明中还提到,所有投资人用户全部由招行推广并拓展。具体方式为,招行通过总行发动分行产品经理、一线客户经理、大堂经理、柜面人员、实习生等开展全员营销工作,同时匹配考核及营销激励措施;所有的投资项目或产品都是由招行审核、发布在APP上并通过上述方式推广。
招行方面也书面回复了中新经纬,还原了当初双方的合作,招行于2013年、2014年和2015年与广东网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金控股”,原广东优迈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份协议,合作开展互联网投融资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招商银行负责金融资产的信息见证(即对融资人的还款来源——其持有的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等的真实性进行见证),网金控股作为互联网投融资平台的运营服务商,负责平台的系统开发和运营,提供互联网投融资交易的撮合、运营、系统建设和维护服务。2015年6月,招行停止了招商银行二级域名小企业e家网站运营,关闭了进入互联网投融资平台的入口。
2015年10月,招行与钱端公司签订了《互联网金融业务产品合作协议》,钱端APP作为投资人进入互联网投融资平台的移动端入口。钱端公司负责钱端APP的研发、建设、运营和维护等。
对于网金控股和钱端公司二者的关系,招行表示,两家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中新经纬查询企查查发现,钱端APP运营主体为广东钱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巍,注册时间为2014年7月,注册资本1136万元。背后股东为广州鼎盛汇盈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以及自然人陈钰锴,分别持股83.6%、12%、4.4%。
冯巍同时还是广州鼎盛汇盈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泓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微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的股东或高管。
而由冯巍担任监事的广州泓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强。陈强也是网金控股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由此可见,网金控股应为钱端公司的关联方。
此外,对于原业务合作模式中的资产端,招行表示,由招商银行企业客户向招商银行申请,招行为融资人在互联网投融资平台上的融资进行信息见证,见证的内容包括:融资人已在招商银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融资人融资的还款来源,还款来源为融资人持有的已承兑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等。原业务合作模式中的资金端,投资人通过互联网注册成为钱端APP用户,在钱端APP中选择投资产品,并由互联网投融资平台撮合投融资交易。网金控股在线分别与投资人、融资人签署投融资服务协议。
但自2016年以来,资管行业进入了严管周期,2017年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公布,银行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也悄然发生转变。
招行方面称,已于2017年4月终止了与钱端公司的上述合作,此后钱端APP上销售的投资产品相关资产与招商银行无关。招行要求钱端公司删除了其APP上投资人投资协议、产品说明书中有关资产来源为“招商银行见证”或“招商银行小企业E家”及招行标识等所有与招行相关的描述。
招行方面对中新经纬表示,以招商银行提供信息见证的金融资产为底层资产的钱端APP投资产品,已于2018年初全部到期顺利结清,没有出现任何资金回款风险。作为钱端的关联方,互联网投融资平台运营商及资产推荐方广东网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给招行出具了《关于互联网投融资平台系统关闭及数据清除的说明》。说明函全文如下:根据贵我双方关于停止办理招行互联网融资见证业务的计划安排,我司负责开发和运营的相关互联网投融资平台系统已于2017年4月28日关闭运行。同时为保联互联网投融资平台用户信息安全,我司已同步清除到期结清业务的交易相关数据,现互联网投融资平台系统数据已全部清理完毕。
对此,钱端于5月30日发布声明称,招行是于2018年6月12日将上述说明函发至钱端公司并要求盖章。但由于该文件内容及落款时间均与实际不符,钱端公司随即问询招行,但并未得到回复。故钱端公司并未按照招行要求删除相关数据。直至逾期事件发生后,钱端公司将招行业务相关数据提交给政府部门备份。
针对投资人质疑招商银行为何没有在2017年4月28日合作终止时发布公告,招行方面认为,与钱端的合作关系终止系正常的商务合作终止,且经招商银行见证的资产均按期兑付,因此并无公告义务。
不过,中新经纬注意到,招行在2018年10月8日发布了一则《关于招商银行互联网创新相关业务停办的公告》。为何招行选择在合作终止一年多以后才发布公告?招行向中新经纬解释说,2018年期间钱端APP曾一度无投资产品销售。2018年9月,招行客服中心陆续收到个别客户关于钱端APP的咨询,并发现钱端APP重新开始进行投资产品销售,故招行认为有必要在官方平台上进一步澄清。
招商银行公告 来源:招行官网
钱端方面对于招行的说法并不认可,钱端在公告中称,2017年4月后,招商银行仍持续在钱端APP上发布、销售投资产品,且一直对钱端APP各方面工作进行督导。
在今年5月投资者发现钱端发布的项目到期后没有回款,钱端方面给出的原因是合作方招行共1141个项目、超14亿元出现逾期未兑付。
5月27日,招行再次在其官网上发布《关于广东钱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蓄意捏造事实侵害招商银行权益误导相关投资者的澄清声明》,明确表示,广东钱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其经营的钱端APP向相关投资者公告,声称投资产品无法按期履约与招商银行相关,此为钱端公司虚假陈述,14亿逾期资产与招商银行无关。
招商银行澄清声明 来源:招行官网
据了解,钱端公司与招商银行的诉讼已经启动。针对钱端公司的商标侵权行为,招行已通过深圳市福田区法院起诉,目前已正式立案。钱端公司也已于5月29日对与招行合作协议纠纷一案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立案受理。
投资者一头雾水不知该找谁讨债
对于钱端和招商银行互相“甩锅”的态度,不少投资人表示愤怒,但除了愤怒他们更想知道自己的钱究竟去哪了?
中新经纬查阅钱端APP近期发布的资产项目,项目说明书中均未有明确的产品发行方和融资方信息,而在投资人提供的合同中,也并未有融资方的详细信息,违约资产的相关情况无从查证。
中新经纬联系到钱端公司的代表律师,对方称有证据表明14亿逾期项目是招行的,但以“案件的事情无法透露”为由,拒绝提供相关证据。
一位投资人向中新经纬出示了查询记录,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宝付支付查询资金去向,显示扣款平台为广东钱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据此,该投资人认为资金最终流向钱端账户,其怀疑钱端公司将资金私自转移,而之前种种做法只是在转移公众视线拖延时间。
中新经纬就此流水记录采访钱端公司代表律师,对方表示这不是钱端公司的账号,而是钱端商户的账号。钱端商户账号为何会显示“广东钱端商务服务公司”?对方表示是由于整个交易结构所致,并未做出其他解释。
一位投资者查询钱款支付去向 来源:投资者供图
对此,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的李旻律师认为,现在钱端和招行各执一词,真真假假很难判断。平台方有义务对外披露资金流向,第三方支付公司需要配合调查,如果平台不愿意披露,那么可能就能判断平台存在违规问题;合规的平台应尽可能披露资金流向,为自己正名。投资者也要找准对象后视情形维权处理。
李旻律师表示,如果投资者维权,需要穿透到底层,看实际发生的金融服务法律关系是谁,向它起诉并且维权。但是投资者和钱端签订的《投融资平台服务协议(投资人版)》中有一项仲裁条款,该条款已经约定了要通过商事仲裁进行处理。仲裁的效力和法院的司法效力一样,都有强制执行力,而且仲裁从效率优先的角度讲,解决纠纷比法院更有效。此外,如果投资人认为招行有违约或者共同销售行为,也可以起诉由法院审理。
此外,部分投资者认为钱端有自融的嫌疑,对此李旻律师表示,如果钱端公司自融,也就意味着它披露的产品信息可能是不真实的,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具体情况要分类讨论。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认为,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机构合作时一定要谨慎,谨慎选择合作对象,合作对象的资质、经验实力、风险合规要进行严格考核,谨慎选择,防止自己的信用被错配到第三方机构上,这个案例中钱端APP把招行的LOGO都挂在自己宣传物料上,很明显利用招行的信用来推广自己的业务。
李旻律师表示,银行在此次事件中应吸取经验教训,在经营活动中严格紧跟我国资管政策,就合作方以及合作模式在合作之初必须进行严格审核,将潜在违法违规风险尽可能排除。发生事件后,应当第一时间搜集证据,理清法律关系,以待后期维权之用。
(中新经纬APP)
(应采访者要求,文中李鑫、刘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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