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和老爸出去买东西,在感叹钱不值钱的同时,他也提到了以前的物价,说以前100块钱的东西都扛不动,现在一个小手指就勾着走。
老爸生于1954年湖南的农村,新中国成立后的那些苦难,他一样也没落下。
77年的时候,他23岁,那时候还在人民公社。
我曾祖父、爷爷、爸爸,3个人一起生活。
那时侯我们这边有个习惯,两个儿子的话,父母老了就两兄弟一人负责一个,曾祖父是我爷爷负责养老,所以曾祖父和我爸他们一起生活。
奶奶走的早,才21岁就出天花走了,那时候我爸才1岁零一个月,爷爷也一直没有再娶。
所以,就剩三个男人组成一个家庭,相互扶持,在那个困难的年代一起挣扎求活。
爷爷和曾祖父在生产队挣工分,我爸做生产队会计,整整一年,三人共计收入:现钱391元,吃是自己做,一个月由生产队一人分大概分40多斤稻谷(稻谷出米率在0.65左右)、分红薯、分油菜籽,自己可以种菜。
全年的收入就是上面说的这些了,生产队发的食物基本上不够吃,那时候在农村是买不到米的,所以经常是混着南瓜、红薯等一起吃(上面说的稻谷按照45斤算,45x0.65=29.2,现在的人吃是足够了,但那时候不一样,特能吃,大家可以问问自家的老人)。
按照我爸的描述,那时候的盐0.15元一斤、猪肉0.75一斤、稻谷0.095一斤(稻谷是按照交公粮的收购价来计算)。
以大米来和现在的物价对比:
100斤稻谷9.5元,出米65斤,等于每斤米0.146元,现在米价按照超市常规的米2.8元一斤计算,是差不多20倍。
也就是77年100元与现在2000块差不多的购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