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4月17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理事会正式决定恢复我国的代表权。同年5月15日,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执行董事会正式恢复我国在世界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和国际金融公司的代表权。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根据1944年7月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上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协议”而建立的国际金融机构,于1945年12月正式成立。中国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创始国之一。
新中国成立以后,1950年,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致电基金组织,严正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要求恢复中国在基金组织的合法席位。然而,由于国际政治环境的制约,中国在基金组织的代表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1972年10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席位,为我国恢复在联合国下属各专门机构的席位创造了条件。
中国需要世界,世界同样离不开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1979年1月,中美建交,加入国际金融组织的外部条件最终趋于成熟。
2016年1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0年份额和治理改革方案正式生效,中国份额占比从3.996%升至6.394%,排名从第六位跃居第三。同年10月1日,人民币正式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