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就海外并购中的异常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发出警示:“现在企业"走出去"增长速度有点快,对外汇供求肯定产生影响。我们支持真实合理的海外并购,也希望是那些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去做并购,而不是为了面子或者政绩,去进行"蛇吞象"大规模并购行为。”
可以说,两部委对中企海外并购发出的警示及时且有针对性,对引导我国企业形成正确的海外并购理念、确保海外并购规模与管理能力相适应、防范海外并购风险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对中企海外并购,我们应持积极支持的态度。但也应看到,目前中企海外并购的确存在不少问题:其一,速度过快,并购质量难以保证。据商务部显示,2016年8月底,中企海外并购数已超过去年全年。庞大的并购数量,其中可能存在瑕疵;其二,海外并购成功率不高,部分企业存在盲目性,这与一些企业的“炫耀”和“抄底”等不良心态有很大关系。此外,对海外并购各种政治风险估计不足,对当地国家法律等制度不熟悉,并购遭遇较大阻力,甚至蒙受损失。如中海油参股50%的Bridas公司在收购BP持有的阿根廷泛美能源股份时,出于法律原因最终终止了交易;其三,不少企业境外并购面临债务风险。2008年,中铝收购力拓、平安收购富通、国开行收购巴克莱、中投投资黑石等并购案例,损失共计高达2000亿元;其四,存在腐败问题,发生了多起利益输送案件,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显然,对中企不顾自身资金实力、管理能力、并购效益,盲目进行海外并购的行为,应旗帜鲜明地反对。因为这样的并购不仅难以让中企在海外并购中强大,反而成了“送出去”的活雷峰,让中国资本大量流失,最终危及国家外汇储备安全。尤其会让中企处处陷入被动,在海外并购中丧失应有优势,降低国际市场竞争力。
因此,笔者认为,当前中企对海外并购要三思而后行:一要注意量力而行,避免贪大求快,防止盲目并购风险。中资企业应处理好资产合理配置问题,尤其要根据自身经营管理能力配置资产,防止失误导致经营陷入困局。
二要遵守相关监管规定,不打政策“擦边球”。具体来说,监管部门应尽快完善海外投资相关监管规定,消除模糊地带;中资公司避免因境外投资比例过高而导致“外重内轻”及资金周转失灵的现象发生。
三要注重并购效益,遏制无效并购,防范财务风险。当前的中企并购与2008年的经济环境大不相同,在全球流动性普遍过剩、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和国内产能过剩依然严峻的大背景下,要注意防范对项目估值过高、在并购交易中支付过高溢价的现象发生。
四要注意并购后的整合能力,提高并购吸收能力。注意东西方文化和制度差异,不断提高并购经验、储备足够人才,全面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做好尽职调查、风险评估、资源整合以及发挥好协同效应。
五要避免相互间恶意竞价,防止中资企业资产尤其是国有企业资产流失。中资企业海外并购时要做好被并购企业的价格评估及发展趋势预测,最大化维护中资企业的利益,坚决克服盲目竞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