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建立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助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中国经济编者按: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称将建立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该基金是非政府性行业互助资金,用于化解和处置因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缺口导致的行业风险。
有专家表示,在我国,支付行业用户规模巨大,与公众日常生活和金融运行密切相关,探索建立支付行业保障基金,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设立基金并规范其运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和公众对支付服务行业的信心,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稳定。基金来源于备付金利息,不会增加支付机构支出,更不会增加用户负担。
央行将设立行业保障基金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为建立化解和处置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的长效机制,监管部门再出配套措施。记者昨日获悉,人民银行决定建立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并同步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该基金是指按照《办法》规定筹集形成的,用于化解和处置因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缺口导致的行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互助资金。其来源主要为清算保证金利息按比例划入基金,计提比例按照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结果确定,区间为9.5%至12%,通过实行差别计提比率的方式引导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支付业务;其他来源为参与清算财产分配获得的受偿资金、社会捐赠、基金投资收益与其他合法来源。
对于基金的规模,《办法》明确,计提清算保证金利息将超过10亿元时,应当调整计提比例确保本次计提后基金规模达到10亿元。《办法》规定,使用基金兑付客户备付金的,对单个客户实行5000元人民币最高兑付限额。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经济发展、支付行业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兑付限额。
据悉,清算保证金就是支付机构全部客户备付金,人民银行将按季度计提支付机构清算保证金利息划入基金。
人民银行表示,近年来,支付机构业务快速增长,客户备付金规模不断扩大,但支付机构挪用客户备付金的风险事件时有发生,对行业发展和金融稳定造成负面影响;部分支付机构因重大违规、经营不善等问题被注销《支付业务许可证》、解散或破产时,由于缺乏配套的救济保障机制,如果其客户备付金存在缺口,极易引发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人民银行指出,制定《办法》是防范和化解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的必然要求。
三种情形可兑付客户备付金
北京青年报报道称,《办法》规定了三种可以使用基金用于兑付客户备付金的情形,一是支付机构被注销《支付业务许可证》、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支付机构或者其他责任主体的资产无法完全弥补客户备付金缺口的;二是支付机构出现重大风险且采用各种市场化方式均无法弥补客户备付金缺口的;三是央行认定的其他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使用基金资金对备付金进行偿付后,代表基金取得对相应支付机构的受偿权,依法向支付机构进行追偿或者参与支付机构的清算财产分配。
另据经济日报报道,目前,我国对存款类金融机构已经实施存款保险制度,保险业、信托业等也建立相应的行业保障基金。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相应的机制安排,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行业长期持续发展、保障用户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积累了经验。在我国,支付行业用户规模巨大,与公众日常生活和金融运行密切相关,探索建立支付行业保障基金,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对金融消费者来说,建立非银行支付行业保障基金,是更好地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确保支付行业平稳发展的举措。”董希淼表示,基金来源于备付金利息,不会增加支付机构支出,更不会增加用户负担。
数据显示,支付机构服务数亿客户,涉及客户备付金达1.5万亿元。设立基金并规范其运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和公众对支付服务行业的信心,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