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江川任东亚银行成都分行行长助理和副行长期间,对该行违规放贷、承兑无真实贸易背景金融票据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以及该行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资料行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中国银监会四川银监局对其处以罚款30万元人民币,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5年。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陈学峰任东亚银行成都分行行长助理期间,对该行违规放贷、承兑无真实贸易背景金融票据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以及该行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资料行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中国银监会四川银监局对其处以罚款20万元人民币,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3年。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