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间不影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表示,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提出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要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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