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将严处任何替代矿领导下井代班行为
安监总局:将严处任何替代矿领导下井代班行为 更新时间:2010-10-8 6:41:13 10月7日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正式开始施行。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对于通过任何方式替代矿领导下井代班的现象,都要严肃处理。 点评:一个月前,国家安监总局正式公布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级别、频率等作出了严格规定,要求所有矿领导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此前针对国家要求领导带班下井的规定,一些地方煤矿以突击提拔“矿长助理”的方式应付相关规定,巧打政策的擦边球。这种做法既好笑又令人愤怒。作为领导,不是在加强安全生产方面下工夫,而是在投机取巧方面动脑筋。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严格规定总能被煤矿管理者以高超的太极推手无形化解,这就是“夺命煤矿”屡屡见诸报端的主要原因。如果不是安监总局及时出台后续规定严加防控,预计有高度生命危险性的“矿长助理”官职将会在全国各地煤矿遍地开花。7日实施的《规定》明确要求煤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必须轮流带班下井,而且必须与工人同进同出。面对这么严厉的规定,不知那些“聪明”的煤矿领导还会想出什么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