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商旅保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18-65周岁
保险期限:1年
交费方式:一次性交清
保障期间:指自被保人进入轨道公共交通工具时起,至走出车厢时止。
轨道公共交通工具:指有营运执照,以收费方式合法载客,从事于乘客运输的火车(含高速铁路列车)、地铁、轻轨列车、磁悬浮列车。
太平商旅保条款介绍
一、轨道公共交通意外伤残保险金:被保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合同约定的轨道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意外事故,且在意外发生后180天内导致一至十级伤残的,则伤残保险金=伤残等级对应的理赔比例*基本保额。
1、伤残等级对应的理赔比例:
一级:100%
二级:90%
三级:80%
四级:70%
五级:60%
六级:50%
七级:40%
八级:30%
九级:20%
十级:10%
2、注意:
(1)若被保人在意外发生后的180天内仍为结束治疗的,则按第180天的鉴定等级理赔。
(2)当被保人因同一交通意外事故,同时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的伤残,等级不同的,按最严重的伤残等级理赔;等级相同的,在该伤残等级的基础上晋升一级理赔,最高可晋升至一级。
(3)当被保人因不同的意外事故,造成不同的伤残等级时,若前后次伤残在同一部位且都未理赔,理赔的时候仅给付伤残较严重的那次;若前次伤残已经理赔过,后次伤残比前次严重,则在给付后次伤残保险金的时候,会扣除前次支付过的保险金;若前次伤残比后次严重,则仅给付前次伤残保险金,不再给付后次伤残保险金。
二、轨道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合同约定的轨道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意外事故,且在意外发生后180天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100%基本保额给付身故金,给付后合同终止。
注意:若身故之前发生过第一项伤残保险金的理赔,则在支付身故保险金的时候,会扣除之前支付过的伤残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