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证监局督促辖区保荐机构提升执业质量
山东证监局督促辖区保荐机构提升执业质量 更新时间:2010-10-29 7:31:41 山东证监局督促辖区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勤勉尽责、合规执业,以提高发行推荐和持续督导业务的执业质量。山东证监局局长徐铁27日在辖区保荐机构、财务顾问监管工作会议上要求,在辖区执业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要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全面摸清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提高辅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指导企业有效解决不规范问题;认真履行协议,提高申请文件的编制质量;增强持续督导责任,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内控制度,进一步提高内核水平。 徐铁强调,山东证监局将采取措施加强对发行保荐及持续督导业务的监管,切实提高在辖区执业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的执业质量。一是实施岗位责任制,对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及其执业人员实行专项监管;二是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监管合力作用;三是监管与服务并举,支持保荐机构、财务顾问在辖区合规执业;四是加大监管力度,营造辖区诚信、健康的市场环境。 山东证监局同日举办辖区“新上市公司第一课”培训。徐铁指出,公司上市为企业发展带来了更大的资金支持,也带来很大挑战,包括规模快速扩张与风险掌控能力不足、资本市场规范要求高和相应的知识经验缺乏、企业长期发展目标与短期市场压力之间存在矛盾等。 他要求,新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先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提高依法规范运作意识;其次要把握好资本市场的发展机遇,积极应对公司上市带来的挑战,处理好企业规模快速扩张与防范风险的关系,迅速转变观念,优化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实现持续快速发展。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