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商业银行理财登记这个问题,银行理财产品登记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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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行网上买的理财,银行如果突然藏起来不认了,自己没有证据怎么办?在邮政局买的一个理财产品可以退吗?银行理财销售基金时必须出示基金说明书吗储户如何辨别银行产品是储蓄还是理财?在银行网上买的理财,银行如果突然藏起来不认了,自己没有证据怎么办?这个好办。办理完理财产品后,你要立即做好几件事,确保自己资产安全,同时留足法律文书(也叫证据)。
一是首先,记住必须是首先,用手机拍照或截图,把你刚刚办理完的你的理财网页做好备份,并把购买理财产品的划款记录一起保存好。
二是接着关闭几分钟后再打开刚才的银行网,找到你的理财账号网页,细细审核一下,还有没有你的账号,理财产品和购买份额。如果有,则做好截图备份。如果没有,则立即带上手机去你的理财产品所属银行营业厅咨询下。搞清楚,弄明白。如银行不认账,110侍候!
三是定期到该银行用电脑(一般都有理财产品专用电脑)查一下你的理财产品安全情况,并打印显示有你账号和理财产品的页面备份。
四是到该银行营业厅就你的该份理财产品设定短信提示,以备不测。同时,保存好理财产品交易完成的短信提示。
只要上边几条做好一两条,就有证据了,不容银行不认账!
在邮政局买的一个理财产品可以退吗?刚买的理财产品能不能退?主要看购买的是哪一种类型理财产品,以及募集期是否结束。
任何一款标准理财产品,无论发行单位是谁,按照监管要求都需要在中国理财网登记备案,否则就是虚假理财产品。也就是说,对于任何一款理财产品,我们都可以通过中国理财网,详细查询该款理财产品说明书,从而确定是哪一种类型,才能确定是否能退。
理财产品有两大类,封闭式理财产品和开放式理财产品。
封闭式理财产品一旦扣款成功,不能退回。在日常理财中,很多人遇到的是封闭式理财产品,其特点一般是有固定期限,起购金额和比较业绩基准等,并且具有到期自动到账功能,无需持有人亲自操作。这类产品中途不能提前赎回,哪怕支付违约金也不行,但如果急需用钱,可以以此向银行申请办理理财产品质押贷款,有的银行还可以办理理财产品转让,即二手理财产品交易,通过线上或线下撮合找到下手,从而变现。
但是封闭式理财产品一般有募集期,即认购起止日。通俗的说,这期间的认购只是投资者一种委托交易行为,但并未实际扣款成交,只是委托资金处于冻结状态,等待认购结束第二天自动扣款,所以在募集期内是可以申请解除委托交易,退回资金的。
再来看开放式理财产品能否退款?同样道理,开放式理财产品又分为新发产品和续发产品。一般情况下,新发理财产品同样有认购募集期,在此期间的下单也算是委托交易,待扣款状态,因此在募集期结束之前仍然是可以申请撤销委托,实现退回的。
但是,续发开放式理财产品一般是没有认购募集期的,只有申购期,二者主要区别在于,认购有交易缓冲时间,并未实际成交;但申购一般表示实时成交,因为没有交易缓冲时间,所以一旦购买就实时扣款,就无法退回。
然而,开放式理财产品之所以称为开放式,通俗理解就是比封闭式理财产品申赎更加灵活。即开放式理财产品一般都设置了最低持有时间,或者中途定期开放(定开型),投资者只要达到最低持有时间或在指定开放日,均可以自由赎回,不必等到该产品最后到期。
综上所述,购买的理财产品能否退回?对于封闭式理财产品而言,募集期结束之前是可以退的,募集期结束后最多只能转让或质押,否则只能到期自动赎回;开放式理财产品,新发产品募集期间可以撤销委托退回,续发产品只有达到最低持有时间,或在定期开放日赎回。
银行理财销售基金时必须出示基金说明书吗是的,
向金融消费者销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时,销售方负有适当性义务,未尽适当性义务导致金融消费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告知说明是商业银行适当性义务的核心内容,这也是金融消费者充分了解理财产品和投资活动的性质及风险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自主决定的逻辑前提。
商业银行告知说明义务之一:理财产品和消费者的风险等级
商业银行应当坚持“了解产品、了解客户”的原则,向金融消费者销售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适应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对拟销售的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级,同时对金融消费者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商业银行应当将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告知金融消费者,并向其销售风险等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告知说明义务之二:销售业务信息和救济途径
商业银行应当向金融消费者介绍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流程,如需要签署的文件、权利义务,签约程序和方式,申购、赎回的方式、途径、时间等。商业银行应当提醒金融消费者阅读销售文件,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应当包含投资者权益须知的专页。涉及收费的,商业银行应该告知金融消费者收费项目、收费条件、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信息;如果未告知的,不得收取。商业银行在销售时还要告知金融消费者如果遇到销售违规或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采取的处理和救济途径。
商业银行告知说明义务之三:理财产品信息
首先,商业银行应当告知理财产品的特点。语言表述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能够全面、如实、客观地反映理财产品的重要特性,充分披露理财产品的类型、募集信息、投资组合、估值方法、杠杆水平、收益分配、托管安排、投资账户等重要信息。
其次,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的告知。商业银行应当告知理财产品是否保本保收益,但是不得宣传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宣传销售文本中仅可以登载该理财产品或者本行同类理财产品的过往平均业绩和最好、最差业绩,并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资者“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再次,商业银行应当明确告知说明理财产品的风险。对于非保本理财产品,宣传材料应当在醒目位置提示“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应当包含专页风险揭示书。此外还要求金融消费者抄录风险确认语句。
商业银行告知说明义务之四:持续披露
商业银行的告知说明义务并非存在于某一个销售环节,而应当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在金融消费者购买前的宣传营销阶段,主要是披露理财产品的信息登记情况、销售文件、权利义务、具体产品信息以及收益和风险等;在理财产品持有环节商业银行主要披露理财产品成立和募集信息,定期报告理财产品的存续规模、收益表现、投资情况和产品分析,披露重大事项和临时性信息等;到期后主要披露理财产品的存续期限、终止日期、收费情况和收益分配情况等信息。
商业银行告知说明义务之五:告知说明方式
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进行信息披露时,应当使用有利于金融消费者接收、理解的方式。对涉及利率、费用、收益及风险等与金融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信息,应当根据金融产品的复杂程度及风险等级,对其中关键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说明,并以适当方式供金融消费者确认其已接收完整信息。商业银行主要的告知说明方式包括当面口头方式、提供宣传资料、交付和填写销售文件、通过官方网站或者按照与金融消费者约定的其他方式定期和临时披露、提供理财产品账单等。
储户如何辨别银行产品是储蓄还是理财?这是很多人都可能遇到的问题,特别是老年人经常被忽悠,本来想办的是定期存款,却被工作人员忽悠办了理财产品,这样的事屡见不鲜。
以前针对这种情况,大多数人只能自认倒霉,没权没势,也没有人为我们做主。
现在互联网发达,银行不敢把事情闹大,不敢再不管不顾了,一旦被媒体曝光,不仅会损失声誉,还可能被罚,但我们日常去银行存款时还需要六个心眼为好。那么,我们该如何去判断自己购买的是储蓄还是理财产品呢?
一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看:
1、看签字材料
存款只需填一张存款单,只是薄薄的一张纸;而理财产品的签字材料,除了签名外,还要抄写风险提示等材料。
2、看操作流程
普通存款在银行柜台就可以直接办理,而理财产品需要去理财经理处完成风险承受能力的评测,然后去柜台或者在理财经理处直接购买,全程还要录音录像,相对更麻烦一些。
3、看回单
办完业务后,银行会给你回单。储蓄给你的是存单,而理财打印的是业务受理凭证。
在收益方面,存单上写明的“存款利率”;受理凭证上写的是“预期收益”,这是玩群不同的两个概念。
当然,尽量在前面两步就确定,因为到这一步的话,相当于你已经完成了整个交易流程了。再要去改变,就会相对麻烦了,甚至工作人员会用各种借口不帮你处理。因此,我们去银行办理业务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被利益忽悠。
其实,现在定期存款的业务,也完全不用去柜台办理的,直接在银行手机APP端就可以把活期存款转换为定期存款,很方便的,现在大多数银行都支持手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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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关于商业银行理财登记和银行理财产品登记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