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国家对虚拟货币的法规,以及虚拟货币受国家保护吗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对于虚拟货币,你觉得最有效的监管制度是什么?
非常感谢兄弟们的邀请,真是用心良苦啊,我是天风证券投顾,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记得多多点赞哦。
对于虚拟货币,你觉得最有效的监管制度是什么?虽然个人对虚拟币研究不是很多,也不是很深入,但是还是多多少少有了解和接触一些。特别是对“比特币和区块链技术”算是有一定的了解吧。
对于虚拟币而言,一直以来都是饱受争议,比如:到底有没有价值?它是货币吗?对于这个问题争议都比较大,一些搞技术的认为它有价值,因为毕竟是付出了技术和劳动,但是一些搞经济的认为,它不是货币因此没有任何价值。
在牛哥看来,对于虚拟币最关键的还是技术,到底行不行,安全不安全,因为对于从事虚拟币也就是数字货币的人而言,技术和安全是最重要的。
目前对于很多虚拟币,都是停留在炒币的概念和层次上,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风险就比较大了而且虚拟币目前是不被央行认可的,而且它本身也不是货币,更别谈监管,炒币行为而且很难制止。
虽然这两年国家出台了“禁止交易虚拟币,和炒币”等政策,但是还是有不法分子,在进行炒作虚拟币,因为网络平台很难100%监控到。对于虚拟币,我想最有效的监管还是要出台一些法律和制度,包括在技术方面,特别是安全方面,做一些突破,对于恶意炒币行为要制止。很多人对虚拟币和区块链都认知不足,包括我在内,所以最有效的监管还是大家需要有正确的认知和观念才可以。
最近问答点赞好少啊,虽然行情不好,但还是希望多多帮忙点赞哦,谢谢!看完点赞,腰缠万贯,感谢关注。虚拟货币被国家认可吗
不认可。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打击清理虚拟货币十大措施
一、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四)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
(五)部门协同联动。人民银行会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区按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六)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相关风险负总责,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以及网信、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统筹调动资源,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有关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预警
(七)全方位监测预警。各省级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线上监测和线下排查相结合,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持续完善加密资产监测技术手段,实现虚拟货币“挖矿”、交易、兑换的全链条跟踪和全时信息备份。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
(八)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各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等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以及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四、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九)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和电信主管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
(十一)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虚拟货币受国家保护吗
这个虚拟货币的话是不是国家法律保护的。所以它的风险会比股票、期货那些法律风险会高很多。虚拟货币国家既不承认他是合法的。那如果你去炒作虚拟货币,国家也没有明确提出的法律说是犯法的。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如果你拿虚拟货币倒卖赚差价,这是违法的!
关于国家对虚拟货币的法规,虚拟货币受国家保护吗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