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6%+3%,两张(两行)发票,两个编码。
1、分供商销售自产机器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分别核算销售额,安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如电梯厂家销售安装自产电梯,合同分开注明电梯和安装价款。
2、分供商销售外购机器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按照兼营规定分别核算销售额,安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如建筑安装公司销售安装外购空调,合同分开注明空调和安装价款。
二、16%+10%:两张(两行)发票,两个编码。
1、分供商销售安装除机器设备以外的自产16%税率的货物,分别核算销售额。
如门窗厂家销售安装自产铝合金门窗,合同分开注明铝合金门窗和安装价款。
2、分供商销售安装机器设备,分别核算销售额,安装服务部分放弃简易计税。
如照明设备厂家销售安装照明设备,合同分开注明照明设备和安装价款,安装服务部分放弃简易计税。
三、0%(免税)+10%:两张(两行)发票,两个编码。
分供商以自产苗木花卉提供建筑服务,合同分开注明自产苗木花卉和建筑服务价款。
四、16%:一张发票,一个编码。
1、分供商销售16%税率货物,即只销售材料设备,不提供建安服务。
如钢材厂商或商贸公司向建筑企业销售钢筋。
2、工商企业(即销售货物的企业)销售安装外购16%税率的机器设备,未在合同中分开注明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销售额,依照混合销售原则确定为销售货物。
如商贸公司销售安装通风设备,合同中只确定总价款,税目为销售货物。
3、工商企业(即销售货物的企业)销售安装外购机器设备以外的16%税率的货物,依照混合销售原则确定为销售货物。
如商贸公司销售外购玻璃幕墙同时提供安装服务,税目应为销售幕墙材料。
五、10%:一张发票,一个编码。
1、建安企业(即销售服务的企业)销售安装外购机器设备,未在合同中分开注明货物和安装服务销售额,依照混合销售原则确定为销售建筑服务。
如安装公司安装机电设备,合同中只确定总价款,税目为销售安装服务。
2、建安企业(即销售服务的企业)以外购机器设备以外的货物(含苗木花卉等农产品)提供建筑服务,依照混合销售原则确定为销售建筑服务。
如建筑公司提供土建工程服务,尽管其造价中包含钢筋等16%税率货物,但仍应按照10%税率缴纳增值税,因为这种情况本身就属于「建筑服务」税目的定义。
再如园林绿化公司以外购苗木花卉提供建筑服务,也应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不再区分农产品和建筑服务税目。
3、工商企业(即销售货物的企业)以外购苗木花卉提供园林绿化服务,依照混合销售原则确定为销售农产品,适用税率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