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方源前股东遭公开谴责
ST方源前股东遭公开谴责 更新时间:2010-9-23 7:46:32 高达5.27亿元“现金补足”股改承诺迟迟不能兑现
股改承诺不能兑现是要付出代价的。经多次敦促,相关股东补足高达5.27亿元的股改承诺仍迟迟不能兑现,上交所因此对ST方源前实际控制人及前董事长麦校勋、前股东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前股东及前董事许志榕开出罚单。
ST方源今日公告称,2010年9月20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下达的有关《决定》,根据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许志榕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作承诺:ST方源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2008年、2009年两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0000万元,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将由勋达投资和许志榕以现金方式补足,具体支付时间为2009年度报告披露后10日内。
公告介绍,根据2010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09年年报,公司200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2亿元,与其股改业绩承诺的净利润之间的差额为5.27亿元,勋达投资和许志榕应在2010年5月10日前以现金方式补足,但相关义务人尚未履行现金补差的股改承诺。
公告称,ST方源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给予麦校勋、许志榕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麦校勋、许志榕三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给予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谴责。上述惩戒将由上交所抄报广东省人民政府,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5月7日与5月21日,广东证监局曾先后两次向ST方源及大股东发出要求履行股改承诺的函。9月4日,ST方源公告称,截至目前,勋达投资及许志榕尚未履行股改承诺,也未提交履行承诺的具体方案。2010年8月30日,广东证监局作出有关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勋达投资依法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截至目前,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辽源大成投资有限公司、林欢等经司法拍卖竞得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份的义务人已就代勋达投资或许志榕履行竞得股份对应的股改业绩承诺义务公开承诺。但除华信泰按其补充承诺支付先期履行款项3000万元之外,公司尚未收到任何股改业绩承诺款项,股改业绩承诺履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级市场上,ST方源于9月14日创出8.98元的阶段新高后股价逐级回落,昨日报收于7.73元,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