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2 证券简称:世名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5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华泰紫金(江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成善股权投资
特别提示: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胡艺民、邵煜东、陈今、王岩、杜长森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5,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50%)的股东华泰
紫金(江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1,333,4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
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
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
2、持有本公司股份 2,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75%)的股东上海
成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 1,250,000 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87%)。
3、持有本公司股份 2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0%)的股东/监事会
主席胡艺民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
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 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7%)。
4、持有本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45%)的股东/副总经
理邵煜东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 7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1%)。
5、持有本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45%)的股东/财务总
监、副总经理陈今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
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 7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1%)。
6、持有本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45%)的股东/董事会
秘书、副总经理王岩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
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 7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0.11%)。
7、持有本公司股份 21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1%)的股东/副总经
理杜长森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 52,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8%)。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名科技”或“公司”)董事会于
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华泰紫金(江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华泰紫金合伙”)、股东上海成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上海成善”)、监事会主席胡艺民、高级管理人员邵煜东、陈今、王岩、
杜长森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 占公司总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
股份数量(股) 股本比例
1 华泰紫金合伙 -- 5,000,000 7.50%
2 上海成善 -- 2,500,000 3.75%
3 胡艺民 监事会主席 200,000 0.30%
4 邵煜东 副总经理 300,000 0.45%
5 陈 今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300,000 0.45%
6 王 岩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300,000 0.45%
7 杜长森 副总经理 210,000 0.31%
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数据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下同)。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股东:华泰紫金(江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减持原因:本合伙企业进入退出期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4)减持时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333,400 股,即不超过世名科技
总股本的 2.00%。(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
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
产(指减持当期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
130%,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2、股东:上海成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减持原因:上海成善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时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5)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2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87%,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
行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变动
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股东:胡艺民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4)减持时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5)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0.07%。(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
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股东:邵煜东
(5)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7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0.11%。(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
5、股东:陈今
6、股东:王岩
7、股东:杜长森
(5)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52,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0.08%。(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东华泰紫金合伙相关承诺
股东华泰紫金合伙承诺:自世名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世名科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世名
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内该等股份所孳生的股票也同样锁定。
华泰紫金合伙所持世名科技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
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指减持当期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 130%,并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交易所规则要求。
若拟减持世名科技股票,华泰紫金合伙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世名科技并予
以公告,并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2、股东上海成善相关承诺
股东上海成善承诺:自世名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世名科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世名科技
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内该等股份所孳生的股票也同样锁定。
上海成善所持世名科技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减持所持世名科技不超过 50%的股份;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
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并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若拟减持世名科技股票,上海成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世名科技并予以公
告,并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股东邵煜东、陈今、王岩、杜长森、胡艺民相关承诺
股东邵煜东、陈今、王岩、杜长森、胡艺民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至其继续在公司担任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内,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其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申报离职的,离职
后半年内,其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其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股东华泰紫金合伙、上海成善、胡艺民、邵煜东、陈今、王岩、杜长森本次
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情况。
2、股东华泰紫金合伙、上海成善、胡艺民、邵煜东、陈今、王岩、杜长森将根
据市场情况、世名科技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实施的不确定性。
3、股东华泰紫金合伙、上海成善、胡艺民、邵煜东、陈今、王岩、杜长森
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披露了《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等内容将按照相
关要求及承诺自动进行相应调整。
5、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华泰紫金合伙、上海成
善、胡艺民、邵煜东、陈今、王岩、杜长森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
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东华泰紫金合伙、上海成善、胡艺民、邵煜东、陈今、王岩、杜长森出具
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7 日
【原标题:世名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