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 学习网络安全法 争做中国好网民
东北石油大学| 学习网络安全法 争做中国好网民 东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8年9月17日至23日是以“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为主题的网络安全宣传周。为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根据“2018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的工作部署,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官微微带大家深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1.不得出售个人信息
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84%的网民曾亲身感受到由于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良影响。近年来,警方查获曝光的大量案件显示,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收集、转卖,已经形成了完整的黑色产业链。网络安全法作出专门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并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2.严厉打击网络诈骗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与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个人信息的泄露是网络诈骗泛滥的重要原因。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后,再实施精准诈骗,令人防不胜防。今年以来舆论关注的山东徐玉玉等两名大学生遭电信诈骗死亡案、清华大学教授遭电信诈骗案,都是因为信息泄露之后的精准诈骗造成。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规定不仅对诈骗个人和组织起到震慑作用,更明确了互联网企业不可推卸的责任。
3.以法律形式明确“网络实名制”
“垃圾评论”充斥论坛,“一言不合”就恶意辱骂,更有甚者“唯恐天下不乱”传播制造谣言……一段时间以来,种种乱象充斥着虚拟的网络空间。随着网络实名制概念的提出,有人拍手称快,也有人表示担忧。网络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对“网络实名制”作出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4.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物理隔离”防线可被跨网入侵,电力调配指令可被恶意篡改,金融交易信息可被窃取……这些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不出问题则已,一出就可能导致交通中断、金融紊乱、电力瘫痪等问题,具有很大的破坏性和杀伤力。
网络安全法专门单列一节,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进行明确规定,指出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信息化的深入推进,使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成为社会运转的神经系统。保障这些关键信息系统的安全,不仅仅是保护经济安全,更是保护社会安全、公共安全乃至国家安全。保护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国际惯例,此次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和强调,非常及时而且必要。
5.惩治攻击破坏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
国家网信办曾披露数据显示,我国一直是网络攻击的受害国,每个月有1万多个网站被篡改,80%的政府网站受到过攻击,这些网络攻击主要来自美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境外的个人或者组织从事攻击、侵入、干扰、破坏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务院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并可以决定对该个人或者组织采取冻结财产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6.重大突发事件可采取“网络通信管制”
现实社会中,出现重大突发事件,为确保应急处置、维护国家和公众安全,有关部门往往会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网络空间也不例外。
网络安全法中,对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制度专门列出一章作出规定,明确了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有关部门需要采取的措施。特别规定: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处置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需要,经国务院决定或者批准,可以在特定区域对网络通信采取限制临时措施。